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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连云港:落实“两免一补”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http://jsnews.jschina.com.cn 2007-5-15 10:17:44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去年秋季开学起,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连云港市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全面实施了“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自“两免一补”工作实施以来,全市共为义务教育阶段18.8万名家庭贫困学生免费发放了教科书,资金达1888万元;为6.1万名学生免杂费81.51万元,为10398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388.72万元,为1520名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帮扶资金434万元。今年秋季开学,全市又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该政策惠及65万名学生,免费后补助的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1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0元,本学期全市免费资金达到8048万元。另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到“三个到位” 1、领导重视到位。实施 “两免一补”工程及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德政之举,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连云港市高度重视。仅今年市委市政府就召开四次全市性大会进行安排和部署。一是在年初的全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要求2006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并将其列为全市重点做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二是在2月底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发表重要讲话,均强调要增加教育投入,安排落实配套资金,把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做细做好。三是7月中旬市政府召开农村新五件实事推进工作会议,出台《连云港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方案》,将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并明确要求在秋季开学时全部实施到位。四是8月中旬,省会议之后,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全面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细则(试行)》和《连云港市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实施。 2、政策宣传到位。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市教育局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编印了《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家长和学校校长的公开信》,及时发放到县区教育、财政等部门以及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二是通过《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和《连云港广播电视报》及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广播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免学杂费的意义,向广大群众讲清免学杂费的范围、项目等政策,让群众了解、监督。三是组织各有关学校通过制作宣传栏、召开教职工大会、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的顺利实施创设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3、督促检查到位。为扎实推进“两免一补”工作,我市建立了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政府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仅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已先后三次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秋季开学时,全市派出8个检查组,对各地各校开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贯彻情况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情况,共检查学校104所。9月底,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免收学杂费后上级政府转移支付拨付、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流失控制和贫困生资助等情况又进行了专项督查。10月中旬,结合“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开展派出4个督查组,再次对“两免一补”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52所。 (二)全力以赴,努力实现“四个确保” 1、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免费对象应免尽免。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行动早。早在今年年初春季开学时,连云区就率先免收了所辖10所农村中小学 2450名学生的学杂费,免费资金20.9万元。二是范围广。秋季开学时,赣榆、东海、灌云、灌南四县及海州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了省补助,涉及学生65万人。新浦区、连云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在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263万元,为他们免除了学杂费。特别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还积极创造条件,免除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在连云港市率先实现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全覆盖。对在我市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拟将应免的学杂费部分直接发放给学生。对来连云港市务工的人员子女,也按照标准给予了等额减免,切实做到了“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同时,还切实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并根据省部署先行为其发放近9000张《义务教育证》。三是项目全。全市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项目包括杂费、信息技术费、取暖费、区内借读费等4项。 2、强化政府行为,确保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市、县区政府积极克服财政困难,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实现法定增长。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教育经费达到13.45亿元,增幅27.21%,。全市教师工资及省津补贴均按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新的拖欠。 3、提高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确保各级政府承担的补助经费和公用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连云港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各县区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今年农村小学、初中分别达到15元、30元,2007年达到小学30元、初中50元。目前,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及海州区、开发区均按照市定标准足额安排了公用经费,新浦区达到小学30元、初中50元,连云区达到小学74元、初中92元。 4、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初步建立了县区级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县区教育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做到农村中小学财务由县区统一管理,经费预算由县区统一汇总和编制,教育经费由县区统一拨付,财务管理制度由县区统一制定,财务决算由县区统一汇总和报送,确保经费全部用于学校教学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房屋、建筑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开支,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并不得将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用以冲减、抵顶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或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和偿还教育负债。财政安排的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的支付,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规范收费,坚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秋季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从严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均按要求控制在30%以内,省四星级高中择校费不超过2.5万元,三星级高中不超过1.8万元,择校生按规定一次性交纳择校费后,分学期交纳学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助学校或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收费严格按省市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分学期交纳。 2、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学校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含讲义费)和省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根据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区活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采取“三不”政策:即公办学校不再改制、不再评比示范学校和实验学校、学校不再设立重点班,更不允许以办班为名乱收费。全市有52%的学校为规范教育收费达标校。加大了乱收费的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共派出23个检查组,对105所学校的收费进行了检查。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颜磊 作者:柏刚 曹婧 蔡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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