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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重奖全国优秀文学奖获得者

  省作协在全力打造紫金山文学奖的同时,近日出台了“关于嘉奖全国优秀文学奖获得者”文件,重奖在全国获得文学奖项的作家作品。

  嘉奖范围为全国六大文学奖项,即: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少数民族骏马奖。奖金标准为:“茅盾文学奖”10万元人民币;“鲁迅文学奖”8万元人民币;“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和“少数民族骏马奖”各5万元人民币。同一作品重复获上述奖项者,只奖励一次。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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