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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发布慎食河豚预警通告
七人中毒一人亡

http://www.jschina.com.cn  2006-4-14 11:39:03
 

  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再次发布有关慎食河豚鱼谨防食物中毒的预警通告,通告中指出,近期,省卫生厅分别接到泰州、苏州二市卫生局有关因食用或误食河豚鱼而引起食物中毒的报告,共发生2起,有7人中毒,其中死亡1人。
  
  河豚鱼多见于我国沿海和长江中下游,因其含有河豚毒素,是有毒鱼类。它的卵、卵巢、肝脏等部位的河豚毒素含量最高,一旦食用20分钟后便可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早期症状,随即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不能运动、不能弯曲坐下而要横卧、骨骼肌肉完全松弛,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直至意识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目前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近期正是河豚鱼产卵的季节,此时的河豚鱼皮下脂肪含量最高,肉质鲜美,但体内毒素也最多,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危险期。因此,卫生部门提醒市民,一定要珍惜生命,慎食河豚鱼,同时也将在全省开展专项的整治,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经营加工河豚鱼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举报线索,省及各市卫生部门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南京市:025-83605476;无锡市:0510-82827110;徐州市:0516-13685180825;常州市:0519-6608357;苏州市:0512-68653884;南通市:0513-85519278;连云港市:0518-5831765;淮安市:0517-3208017;盐城市:0515-8243240;扬州市:0514-7036078;镇江市:0511-4410100;泰州市:0523-6393186(日)、0523-6393180(夜);宿迁市:0527-4368067;省卫生监督所:025-83231006。

 
编辑:孔婧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刘小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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