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南京举行的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透露,我省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时间表已经排定:明年前,已建工会的百人以上企业普遍实现工资集体协商;2008年前,已建工会的所有企业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到2010年,所有企业均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
企业职工应如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经营状况不同的企业协商时的侧重点在哪儿?对此,会议明确,我省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分类进行。第一类是生产正常的企业,应该参考经济发展水平、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重点协商职工的工资增长问题。第二类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来源筹措、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第三类是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协商的重点是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问题。第四类是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可以开展区域、行业工资协商。第五类是县以下区域内行业集中度较高、产业特色鲜明的企业,可以开展行业工资的协商,以确定行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等。
此外,我省还将尝试建立重大劳动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和企业外部劳动争议仲裁两个环节之间设立“防火墙”和“过滤池”,对非诉重大劳动纠纷进行直接调解和个案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