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维修资金使用程序该不该简化 |
| 南京市物管办副主任朱鲜荣则建议,可以把70%的维修资金由政府来代管,30%的维修资金由业主自己来管。 |
| 二、增值部分能否用来支援特困户 |
| 业主代表王得祥、史廷玉、陈泉等表示,考虑到个别人群的实际状况,增值部分补贴给特困户可以接受。 |
| 三、计息方式到底该事先
约定还是直接按年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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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银行鼓楼支行吕智跃则表示,银行有银行的规矩,即所有定期存款的年限都是事先约定好,不是把钱放在银行,三年没来按三年定期利率算,五年没来取就按五年定期利率算。 |
| 四、维修资金要不要政府代管 |
| 省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表示:维修资金由谁管理,也是草案起草中人们较为关注的问题,《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维修资金属业主共有,筹集和使用由业主共同决定。 |
| 五、业主专用的车位要不要缴维修资金 |
| 我省部分城市对业主购买的车位,实行了转让的产权登记。实践中,与房屋结构相连的车库多建在地下,其使用中对房屋的损坏也相对频繁。而居住其中的部分业主不使用车库,对其维修责任也应不同。 |
| 六、电梯的“养老金”,开发商要不要缴存 |
| ,《草案》的上述规定主要是基于高层住房电梯大量使用,维修更新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居民对购买高层住房心存疑虑,担心今后的电梯维修更新资金。 |
| 七、由开发商代收代缴合理还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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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维修资金的缴存主体是业主,不应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应直接规定由业主自己缴存。 |
| 八、缴存标准20-100元/平方米,高还是低 |
| 省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表示,“这个标准,是根据各个市的建安成本的5%来计算的,具体是20元还是50元每平方米,由各个市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