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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维修资金为什么这么难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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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维修基金是为了保证住房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而建立的一项专门基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目前苏州许多已售公房和商品房都建立了这项基金。

  那么,这项基金到底如何使用呢?已售公房和商品房的住房维修基金有区别吗?读者朋友却知之甚少,误会颇多。有关专家也对此意见不一。

  维修基金,难入寻常百姓家

  易先生家住三元一村。据介绍,他的房子是单位的房改房,曾经因为所在单元楼顶的水箱年久失修,进行过一次大修,花了近千元。工程完工后,当他准备前去申请住房维修基金时,却被告之,他的这次维修程序不合乎有关规定,不能报销。

  其实像易先生这样因不了解而无法申请到住房维修基金的读者,不在少数。里河社区党支部书记丁建霞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小区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维修,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一次使用过该项基金。”

  据她介绍,在里河社区一旦发生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维修,一般都是请物业公司帮忙免费弄一下,如果费用太高,房主们就凑钱分摊一下。而房主们不去向有关部门申请维修基金,主要是因为“不知道,不了解”。

  “我曾经去有关部门打听过一次,但了解下来,申报程序挺复杂的,后来就放弃了去申请维修基金的念头了。”丁建霞实话实说。“现在听说房改房和新建商品房的维修基金也是不一样的,这样会给我们以后的工作增添了更多难度。”

  房改房,基金属于单位

  因为不知道不了解,或者因为程序复杂,而放弃了申请维修基金对住宅进行维修的事例在苏州比较普遍。据有关人员透露,前不久因寒流而造成苏安、永林、朱家庄等许多老的居民区自来水爆裂,也和维修基金没有正常发挥作用有莫大的关系。

  “我们这些房子都是房改房。由于时间长,这些房产的许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急待维修,可申请为什么这么麻烦啊!”对此,易先生十分不解。

  “房改房的维修基金和商品房的维修基金是不一样的!房改房的维修基金更类似一种社会统筹基金,该基金属单位所有,而非属于个人。个人在对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进行维修时,要事先征得房屋所属单位的同意,并报市房管局审核后,方可进行。”市房产局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徐郁文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据介绍,申请维修基金的具体做法是,个人在维修前,需先向单位提出要求,如果原单位已经撤消,则可以向原单位的托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得到单位批准后,个人再携带有关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到位于三香路的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据了解,结果一般会在4个工作日给出答复,如需要现场勘察,则需10个工作日。一般来说,这部分的维修基金,原则上只能动用利息,而不可以动用本金。如果维修费用一旦超过,则超出部分由房主自己承担。

  如果想了解各单位维修基金及利息余额,房主可凭单位介绍信到市房产局查询。

  商品房,使用办法尚未出台

  由于市区的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是从2002年8月开始施行的,而一些县区的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则更迟。因此,据了解,目前苏州商品房维修基金的使用尚未启动,但商品房维修基金的使用依旧得到了有关人士的关注。

  在前不久刚闭幕的市政协会议上,有委员提出,一些区县建立的住宅维修基金存在着一些瑕疵。例如,在一些区县制定的维修基金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商品房的维修基金也执行动利息不动本金”的原则,房主在进行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必须先要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他们认为,既然商品房的维修基金是房主们交纳的,有关部门对基金只是属于代管性质,因此住宅维修基金就应该属于房主们个人所用,房主们动用维修基金是不应该需要有关部门审核和批准的,当然也就不存在“动利息不动本金”的原则了。

  对此,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王丽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区只是制定了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但对如何具体使用这笔基金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关于商品房维修基金的使用,有关部门将会在未来进行具体的落实。

  其他值得注意的事项

  值得提醒读者的是,由于房改房的维修基金属于房屋原单位所有,并没有某个特定的房主。因此如果一旦读者购买了房改房,他并没有购买到房改房的维修基金,如果发生维修问题,其费用可能只能由购房者承担。

  另外,对于商品房,由于一些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在建成后,有一段时间的保修期。所以在此期间,如果发生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问题,其费用不能动用维修基金,而必须由开发方或者建设方承担。

  此外,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相关设备设施,按规定应当由市政、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电信、环卫、绿化、有线电视等部门维修养护的,原职责和养护渠道不变。相关部门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的,应当支付维修养护费用。

来源:苏州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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