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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草案)(5)
http://jsnews.jschina.com.cn 2007-12-19 14:41:11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七)单幢房屋日常可上人活动的屋面(包括屋面护栏)维修,如为各层所共用,由维修涉及范围覆盖下各层所共用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如仅为若干层业主使用,由使用层业主承担百分之五十,其余由维修涉及范围覆盖下其他各层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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