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VIP邮箱  高级检索 
  首页 | 新闻 | 政府 | 财经 | 体育 | 教育 | 数码 | 健康 | 美食 | 生活 | 游戏 | 汽车 | 房产 | 女性 | 旅游 | 求职 | 军事 | FLASH
    南京 | 文教 | 体育 | 科技 | 经济 | 社会 | 娱乐看点 | 国际国内 | 人物特写 | 江苏时政
    时政 | 专题 | 图片 | 曝光 | 市县 | 评论 | 奇趣新闻 | 社区论坛 | 聊动江苏 | 第E报道
 中国江苏 > 新闻 > 大案纪实 > 正文

高三学生不想上课 “诈弹”恐吓迫使学校放假


http://news.jschina.com.cn  2006-3-20 11:15:38

    安徽省东至县第二中学高三学生唐某因不想上课,居然想到用匿名恐吓信来迫使学校放假,结果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东至县人民法院将于3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人唐某,男,1987年9月8日出生,汉族,东至县第二中学高三学生。2006年2月12日,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刑事拘留,2月22日被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唐某在东至二中学习期间,由于不想上课,并受前不久发生在二中校园的“1.14”放火案启发,于是想到以写匿名恐吓信的方式,迫使学校放假。

    2006年2月6日晚,唐某在本班上自习时,从同学余某某处借来练习本纸,写了一封恐吓信,内容为:“自己是二中以前的学生,因故未考取大学,后在外打工,在江西爆竹厂打工时学会制造简易炸弹,现自制了三公斤炸药,要在二中实施爆炸以震动全国”,落款为“失落的人”,日期为“2006年2月7日夜”。后唐某从二中附近商店购买信封一张,在信封投递栏上写上“东至二中校大门治安值班室值班领导收”。2月9日下午,唐某将该信从自家附近邮箱寄出。

    2月11日,东至二中受到该信后,立即向上汇报并报案,同时安排人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此事惊动了市、县领导,严重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经东至县公安局物证检验鉴定:该封匿名恐吓信系唐某亲笔所写。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唐某编造爆炸威胁信息,制造恐怖气氛,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应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杨凌青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朱林      
【收藏: jskey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网名:
评分:5分 4分
3分 2分 1分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中国江苏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cn、中国江苏网.中国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01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