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人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规律:每到高考前夕,教育部门总会有新政策、新禁令出台。今年,教育部不但出台了六条诸如“不准违反国家招生规定”之类的常识性禁令,还有十二项新变化,其中还有不少可谓比较重大的举措。
例如:从2005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录取结果要公示;放宽报名条件,等等(见5月8日《竞报》)。
应该说,这些变化总体上体现了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可谓与时俱进。但是,事情的另一面,政策一年一变,说明高考还处在“临床阶段”,而这并不是好事。
纵观恢复高考近30年的历程,一言以蔽之就是“乱”———乱花渐欲迷人眼。高考时间、考试内容、填写志愿、加分政策、录取政策……哪一样不是“年年岁岁花不同”?别的不细说,单就命题上,从当年的简单的文理分科,到3+1、3+1+1、3+X,再到省(区)自主命题,几乎一年一变。而这个外语听力测试,还是2001年高考前夕才出台的“新政策”。当时,对于在高考中增加外语听力测试,教育部说,旨在于解决部分考生“听不懂、讲不出,难以与外国人直接交流”的问题。孰料刚满4岁,走路未稳,又遭弃市。
高考政策的朝令夕改第一受害人当然是考生,本来,现行的高考制度已经成了摧残学生的“千夫指”,而政策的频频更迭更加重了高考的“罪恶指数”。几年来苦苦练习外语听力,临前考一声废止,你叫考生怎能不生怨气呢?面对高考政策的瞬息万变的局面,教育工作也是苦不堪言———要知道,教学就像种地,讲连续性,政策频变就会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让教育工作者莫衷一是,晕头转向;与此同时,如果学校不能随时掌握新政策,研究新动向,就不能跟上政策的步伐,就考不出好成绩,于是研究高考政策成了学校的额外负担。而且,政策不稳所造成的信息的不对称、规则的不可知性,也给一些不法之徒利用高考、高招进行行骗提供了便利。可以说,这是一场绝对劣势策略的博弈,是一场四人皆输的麻将。
毫无疑问,改革时代,改革是必须的,改革也是需要成本的,高考亦然。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高考事关几百万考生、几百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事关整个教育、社会的诚信与公平,因此高考的改革切不可冒进,更不能成为某些人的“拍脑袋工程”———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改对了走下去,改得不对明年推倒重来。
俗话说,三十而立,为什么恢复高考近30年,高考仍未走出“临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