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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太湖排污最高罚百万
  以前,对于向太湖违法排污的企业,罚款额最高只能20万元,这对一些财大气粗的违法排污企业来说显得不痛不痒,不过,这一局面将很快改变!8月7日在苏州召开的《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会上传出消息,今后,对恶意偷排企业的罚款上限将大幅提升到100万元。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早在1996年,我省就实施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但其中一些条款已经滞后。例如,故意向太湖倾倒剧毒废液废渣、含病原体污水和酸碱液,只能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在二三级保护区范围内新扩建印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罚款也不能超过20万元等规定,以致一些重污染的大型企业根本不在乎。

  “现在新修订的《条例草案》中,故意偷排或者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最高可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可以说,条例的修订,不仅有效提升了环保部门执法的威慑力,也给企业一个警示,这是他们违法排污付出的沉重代价!”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如是介绍。

  据透露,《条例草案》还准备运用经济手段来调节整个区域污染,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苏州、无锡、常州等辖区范围内污染造成另一方受害的,责任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受害方人民政府作出补偿,补偿资金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划拨。目前,该《条例草案》正在紧张制定中,下一步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来源:江苏经济报  编辑:后晨  作者:刘晓东 齐小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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