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市公司南京熊猫发布公告称,由于欠南京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亿的债务出现支付问题,其在熊猫移动的51%权益,和另一家子公司南京熊猫通信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已被法院按照司法评估价值1.2亿元强制执行给南京唯特,以偿还所欠债务。
据悉,该公告此时发布,正值人们担心由马志平掌控2年多的熊猫移动,因与其私人公司江苏天创产生的巨额货款交易和贷款担保,可能拖垮熊猫移动母公司南京熊猫之时。同时,公告也透露了一则重要信息,强制执行后南京熊猫与熊猫移动之间将不存在任何关系,手机业务也将从南京熊猫整体业务中剥离出去,高悬在南京熊猫头上的子公司债权债务给公司带来的或有损失也将因此解除。
根据南京熊猫2004年中报,熊猫移动对江苏天创因货款拖欠及其他应收款而形成的债权高达12.8亿元,熊猫移动还为江苏天创承担了总共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债务担保。此外,熊猫移动还被马志平的另一关联企业上海易美拖欠1.62亿货款。
公告显示,与此同时,通过债务处理,江苏另一家国有企业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了过往形成的由熊猫移动对南京熊猫的5亿元债务。协议签订后,熊猫移动与南京熊猫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转为江苏省投管与南京熊猫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关人士分析,由于江苏省投管资产质量良好,具有较强的支付能力,本次债权转移有利于南京熊猫资产质量提高。
记者了解到,这是南京熊猫继2000年发生的彩电业务转移之后的第二次业务调整。与上次不同的是,此次调整在被动情况下进行。
■新闻背景
南京熊猫昨晚公布了提示性公告。从公告上不难看出,这次公告出台之前介入了相关司法程序,最终以股权强制执行解决了有关债权债务关系。
据悉,由于南京熊猫对唯特公司1.2亿元逾期债务未能及时偿还,公司与唯特公司于2005年2月8日签署《还款协议》,同意在《还款协议》签署后8日内一次性偿还唯特公司全部债务,并按上述债务的每日万分之二支付相关的债务利息(总计利息费用37200元)。
由于南京熊猫到期未能履行《还款协议》,唯特公司于2005年2月17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有关支付令,要求公司在15日内偿还唯特公司债务本金和利息总计120229259元。
2005年3月9日,唯特公司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与冻结了公司所持有的熊猫移动51%的股权和熊猫通发95%的股权用于偿还公司对唯特公司的逾期债务。
2005年3月1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公司持有的熊猫移动51%的股权按评估价值1999.32万元和熊猫通发95%的股权按评估价值10002.42万元(总计人民币12001.74万元)抵偿所欠唯特公司的相关债务120229259元。该案执行后,公司尚欠唯特公司人民币21.19万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