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农业处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及财政厅机关改进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提高党员的依法行政、为民理财能力为着眼点,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及财政支农工作实际,把党的先进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落实到支持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两个率先”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制度。在项目资金申报上,省级各主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都制定下发了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有条件的积极推行标准文本申报制度,重点项目的申报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资金分配施行“因素法”、“公式法”,在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推广政府采购、实行招投标。近年来,我省在省级支农专项资金使用中,大力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如农机补贴、良种补贴、救灾化肥、禽流感疫苗等。通过政府采购,一方面保证了采购商品的品质,另一方面节约了资金。如:2005年1000万亩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所需的20个品种共3360万公斤良种全部采购成功,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72家,最终中标企业45家,平均价格4.7元/公斤,低于市场平均价5%左右,平均每亩播种量3.5公斤,扣除政府每亩补贴8元,农户每亩可减少种子成本8.8元。
建立财政支农项目库。为保证项目选择的科学性、规划性、合理性,“十五”期间我省开始在省级支农专项中试点建立项目库,滚动办理,有序进行。目前已经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包括:农桥建设、县乡河道疏浚、财政扶贫“整村推进”等省级重点项目,对所有基础设施项目采用GPS定点定位。
推行支农项目公示制。为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申报、管理、使用的透明性,加强社会监督,我省对与农户切身利益相关的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救灾化肥补贴、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一律实行公示制,确保公示到村。在资金申报中,我省从2005年开始,所有省级财政支农项目申报文件、项目指南等,一律在财政厅外网上向社会公开。
推行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对省级财政主要财政支农资金专项,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省财政制定了《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规范了报账方式、程序和资料以及会计核算等相关内容。
创新机制,推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为解决财政支农工作中资金分散、多头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2005年我省在苏北选择了新沂、泗洪、灌南、滨海、淮阴区5个县开展了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当年纳入“打包”的省级支农专项资金共18项,试点县资金总额1.67亿元。我省的“打包”试点工作得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财政部金人庆部长、廖晓军副部长的充分肯定。温总理批示:改革支农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支农资金对于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以免征农业税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各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要着手研究和探索这项工作。回良玉副总理批示:这是件大事、好事,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财政支持“三农”的新举措,以使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我省的经验被财政部在全国推广,目前已经有十多个兄弟省市来我省学习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