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8日,中超公司正式成立,足协党委书记南勇任董事长,还产生了9名董事和3名监事会成员。中超公司的经营班底其实就是福特宝公司负责中超联赛经营的赛事二部,负责人瞿郁明转任中超公司总经理。2006年4月28日,中国足协与瑞士盈方正式签约,盈方从福特宝手中“拿走”了中国之队。在一年之内被拿走两个最主营业务的福特宝公司,又恢复了2000年之前的那种状态。所以,当中国之队经营失败以及联赛经营不顺利的时候,最有发言权的当属足协下属的这家特殊的公司。国家队6月14日输给伊拉克队,被彻底淘汰之后,福特宝公司的一个工作人员马上将MSN的签名改成了:“XX,帅蠢,将庸,校贪,蔚急,兵劣,失败其实很简单,干着急,活受罪!”短短数语,蕴含的深意却值得玩味。
中超公司,“革命不彻底”催生的怪胎
中超公司的成立,其促成因素主要是国内俱乐部在中超元年“由下自上”发动的夺权风暴,争夺的焦点,当然是中超联赛的经营权和部分管理权。
中国足协在内部制定中超公司的游戏规则时,首先考虑的还是自己的利益。比如他们占有36%的股份,对一家公司来说,这样的一个股权结构,其实是一个“三保险”:第一、中国足协本来就拥有整个联赛的管理权,他们的一票否决权具备决定性;第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任何一个决议要想通过,必须超过2/3的票数(从股权上,必须达到67%),但所有俱乐部加在一起,最多只有64%;第三、每家俱乐部的股权只有4%,以目前16家俱乐部为例,他们本来相互矛盾就不少,根本不存在联合的可能,即使联合起来反对足协,也无法达到2/3的票数,俱乐部不团结的事实,是足协的第三道保险。足协的领导人并不是精明的商人,他们拿出的这个东西,让徐明,张海,张曙光这些玩经济游戏的高手和“资本大鳄”一看就知道足协的根本用意,很多与会者当场就指出,“中超公司是足协糊弄人的把戏”,这样的股权结构,实际上保护的还是中国足协的绝对话语权。
“我们当时之所以同意足协搞出的那个中超章程,主要是觉得相对于以前,成立中超公司还算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另外当时那种情况,足协还作出了其他的一些让步。俱乐部认为,先按足协的方式搞几年看一看,如果效果不错,俱乐部收益提高,就让其继续。“说实话,我们当时就对这种做法很没有信心,因为这样结构复杂的公司有着太多的不规范,操作起来不会太容易,所以我们也想好了,如果中超公司经营不行,那就重新要求再调整。”一位参加过当年会议的当事人解密了俱乐部人士的真实动机。这些人很多都有商海拼杀的经验,他们似乎早就清楚,中超公司一定会出问题。
中超公司的成立是职业联赛进步的一个标志,但“第一次出手”就遭遇重大挫折。2006年,总冠名赞助商在中超开幕之前才签署,神秘的爱福克斯来去匆匆,中超公司与之签署的协议居然在最后变成“一纸空文”,这反映出公司决策层的经营经验和能力都还有待提高。最不可思议的是,爱福克斯多达550万欧元的赞助费没有支付,足协和中超公司最后居然都“无能为力”。当年年底,中超第一任总经理瞿郁明为此“引咎辞职”,然而却有很多人为他叫屈。因为将爱福克斯介绍给中国足协的,正是前国家队主教练阿里·汉的经纪人,后者并没有通过中超公司,而是直接通过足协领导促成了这笔当年“最神秘诡异的冠名交易”。而瞿郁明在任期间,即使没有总冠名赞助商在,恒源祥,正大,耐克,佳能,现代和上海文广等六家主要合作赞助商,还是为联赛募得了近8000万的资金。赛季结束后,中超公司为15家俱乐部和相关地方足协分别分红200万和30万。